法国哲学家巴迪欧将舞蹈视为通过舞者的身体动作和观众的纯粹感受来传递和 捕捉真理的事件,认为应缩减和纯化舞蹈。而拉吕埃勒则认为应停止用哲学或美学的 话语给予艺术外在的规定,主张基于内在性和情感的非标准美学,认为舞蹈是超越标 准美学的、无主体、无性别、无限、无边界的艺术形式。通过各自的论述,二人都挑战 了传统的哲学—艺术关系,赋予了舞蹈探索真理或实在更多的可能性。